信阳市精神病医院环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信阳市精神病医院环境建设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信阳市精神病医院的委托,代理本项目的招标工作,现就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信阳市精神病医院环境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信阳市浉河区金牛山办事处飨堂社区信阳市精神病医院院内;
2.3. 建设面积:项目总面积42900M2;
2.4. 招标类型:实施性施工;
2.5. 招标范围:园林绿化及小品。
2.6. 计划建设周期: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园林工程专业资质及等级要求的施工单位;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园林绿化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报名企业注册,不含临时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业绩。
3.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即日起开始报名至2016年3月6日止,投标人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及相关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hnzb888@126.com);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的购买:自报名之日经投标人持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购买招标文件(购买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1919室)。“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将发至经确认合格的投标人所填报的电子邮箱
5.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前一日17:00时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须备注:信阳市精神病医院环境建设工程);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2016年3月21日9:00至9:30时前,提交地点为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8楼会议室;
7.2. 开标时间:2016年3月21日9时30分;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投标报价实行市场调节价,投标人依据图纸及工程量自主报价。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市精神病医院 ;
地址: 信阳市浉河区北京路66号;
电话: 0376-6339276;
联系人: 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东区商务外环路23号;
电话: 037165928002,邮箱:hnzb888@126.com;
联系人:巫云飞。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建行郑州直属支行;
帐户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帐 号:41001526010050202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