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禹州市2017年褚河镇1.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禹州市财政局农村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第一标段、第十标段进行国内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禹州市2017年褚河镇1.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十标段二次;
2.2 项目编号: JSGC-SZ-2017024-2
2.3 项目地点:该项目位于禹州市褚河镇,项目区涉及小刘、吴海、郎庄、刘运庄、楚庄、化庄、薛庄、蔡庄、东南胡9个行政村。
2.4 建设规模:本项目第一标段建设内容为新打机井,第一标段计划投资约83.4768万元、第十标段建设内容为埋设地埋线,第十标段计划投资约80.4291万元。
2.5 招标范围:第一标段、第十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答疑纪要等全部内容;
2.6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材料设备符合国家有关行业标准;
2.7发包方式:总承包
2.8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划分为13个标段,本次招标公告仅对第一标段、第十标段进行招标,详细内容如下。
标段
编号 名称 项目特征 计划
数量 计划工期
(日历天) 备注
一标 新打机井 井深100m 30眼 60 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标 地埋线 埋设 土方开挖、回填(沟深0.2m,深1.0m)
YJLV22-3*35+1*16地埋线 41.7公里 6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指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凿井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的不少于2人,C类的不少于3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被授权委托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半年的养老保险明细,入职不足半年的,从入职日期算起);
3.2第十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所投产品种类)、产品生产许可证,并有能力在河南省提供长期的服务;
(3)投标产品须具有省级(或以上)相关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报告日期须为2016年1月1日以后的检测报告);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半年的养老保险明细,入职不足半年的,从入职日期算起);
3.3各标段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相应的类似项目业绩;
3.4企业须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7该项目要求一个投标人只能参加本项目一个标段投标报名。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以上相关资料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时间及方式
4.1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17年 04月 26 日 上午8 时00分前均可参与报名;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期限内在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详情请查看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czbtb.com)首页办事指南中的业务流程(网上报名指南)。
5.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在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下载;
5.2施工图纸下载: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2项所给网址自行下载。
5.3文件费用:招标文件1000元/标段,投标人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 04月 26 日上午 9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禹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楼9楼);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未通过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再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投标单位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责任自负。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禹州市财政局农村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禹州市建设路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