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大唐汉业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江西遂川清秀风电场工程电35kV电力电缆1kV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采购项目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遂川大唐汉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有生产、销售能力的生产厂家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简介
(1)招标项目名称:江西遂川清秀风电场工程电35kV电力电缆1kV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采购项目
(2)招标项目概况:
遂川清秀风电场场址位于江西省遂川县与湖南省桂东县交界处,罗霄山脉南麓支脉鸡笼寨至老鸭口一带的山脊上,地属江西省吉安地区遂川县。风场北距遂川县戴家埔乡约13.5km,距离吉安市约138km,距离遂川县城约48km。
风场场址海拔高程为1500~1760m,植被稀少且低矮。风场为山地风电场,从湖南省有山路通至风场,江西省境内公路通至风场山脚下。风场山脊分东、西两部分,大致呈人字形排列:西部山脊大致呈N至S走向,长约3km,宽约500~1000m,高程1500~1760m;东部山脊大致呈W至E走向,长约4km、宽约30m~1500m, 本工程装机容量为46MW,采用23台就地箱式变压器。
具体详见第II卷 第六章技术条款。
2.招标范围
35kV电力电缆、1kV电力电缆等。具体详见第II卷 技术条款。
3.投标人资格
合格的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国内生产企业。国内生产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应有生产招标货物或类似货物至少三年的历史和业绩。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或同等质量体系认证或3C认证。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请与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取得联系,由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电子版与书面版同时提供,如电子版与书面版有差异,以书面版为准。
(1)时间:2016年1月27日至2016年2月2日
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
(2)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苏园17单元3层
邮编:100873
6.招标文件售价
本套招标文件(包括电子版)的售价为:¥5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此款须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或同时以现金的形式交付。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如需邮寄(包括图纸),每套加收人民币100元。
特别提醒:购买招标文件是确定投标人合法身份的唯一资格条件。
7.开标时间:2016年2月29日 10:00
8.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马连道西客站南广场东侧大方饭店二层第五会议室
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付给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10.投标保证金
*提交方式与时间应满足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保证金不足,将做废标处理。
11.保密要求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招标人:遂川大唐汉业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昝小菲
电话:010-68945753
传真:010-68940233
Email:zanxf@biddingciti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