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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公用工程(七标段)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5-08-05 15:17:54人气:努力加载中...

发布日期:2015-08-05 15:17

招标编号:

工程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公用工程(七标段)建筑工程项目

投标日期:2015-09-04 15:19

招标状态:公示期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公用工程(七标段)建筑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辽宁省沈阳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沈开发改备[2013]3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贷款与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研究所小试试验楼、中试试验楼等建筑工程。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55号
2.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跨度: 层数: 其他
装修工程:装修面积: 层数: 其他:
专业工程:
市政工程:
绿化专业:
设备安装工程:
工程:
2.3合同估算价为 180 万元。
2.4招标范围: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公用工程(七标段)建筑工程
2.5工期要求: 2015 9 4 日开工至 2015 11 18 日竣工,计划工期 75 天。
2.4本次招标共划分 1 个标段。 允许投标人兼投兼中
2.5 标段具体情况:
标段划分具体要求如下:
招标范围具体要求如下: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公用工程(七标段)建筑工程
工期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标段拦标价具体要求如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或者[石油化工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施工招标要求提供设计资质的,且仅为深化设计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1)网上报名确认单;(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地税、国税)(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的壹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8)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相关材料(以上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至沈阳招标中心504进行确认,确认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8 4 日至 2015 8 12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沈阳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 (报名地址)报名。 在 沈阳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名称)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或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地点)同时进行投标资格确认。
注:网上投标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3.00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5 8 4 日至 2015 8 12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按照本招标公告的要求,持本单位介绍信和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持本单位介绍信和 相关证件在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5.3 邮购纸质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 8 25 13 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名称及地址)。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招标投标监管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沈阳招标中心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卫工北街46号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邮编:   邮 编: 110002
联 系 人: 班丽萍   联 系 人: 王惊宇
电 话: 25553289   电 话: 2250314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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