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招标文件购买费在各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购买费为:300元/分包(售后不退)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缴纳了招标文件购买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