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德县中医院异地新建项目已由承德县发展改革局以承县发改[2013]3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承德县中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县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承德县中医院异地新建项目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工程;
2.2招标地点:承德县下板城中磨村;
2.3招标内容:柴油发电机组1组的采购及安装,柴油发电机组输出功率不小于800KW,包含运费、装卸费、包装费、税金、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售后服务等直至交付招标人正常使用的全部内容;
2.4 供货期:25日历天(安装并调试完毕);
2.5质量标准:合格;
2.6保修期:三年或10000小时,以先到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厂商或授权经销商(要求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3.2、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近三年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3.5、具有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无犯罪记录);
3.6、投标人与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隶属关系;
3.7、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由一家投标人(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 ;
3.8、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9、满足国家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质条件;
3.10、报名厂家现场查勘,费用自理;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1月8日至2016年1月1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查验完毕当场退还。)在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承德市开发区阳光四季城椿林苑2号楼220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招标货物的制造厂商或授权经销商(要求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2)营业执照(副本)(营业范围:制造商营包括发电机组生产、销售,授权经销商包括发电机组销售)、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投标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所在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由法定代表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所在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4)近3年(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合同额不少于1组柴油发电机组供货、安装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5)近3年(2012年、2013年、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文件的购买不支持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承德县中医院
联 系 人:杨连波 联系电话:136432493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姚建霆 手机:18632441704
本公告在沃库工业网公布。登录沃库工业网,注册会员后即可查看招标文件,上传资格预审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等证明材料)报名,经招标单位审核通过后,参与投标,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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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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