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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自来水集团液位仪器仪表招标公告

时间:2015-11-11 14:40:09人气:努力加载中...

发布日期:2015-11-11 14:40

招标编号:BTZLS-ZBYW-1511-01

工程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液位仪器仪表项目

投标日期:2015-11-19 09:00

招标状态:公示期

尊敬的各位客户:
内蒙古包头自来水集团的发展、壮大,离不开广大新老客户的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诚挚地欢迎新老客户继续给予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内蒙古包头自来水集团组织的各项招投标业务,始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企业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价格及综合实力最优者为第一选择。为了给每位客户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希望各投标企业,不要采取不正当的行为和手段给我们的正常工作施加压力和影响,造成我们工作上的被动。对于出现以上情况的客户,将取消其参与投标的资格,没收招标保证金。同时,我们要求招标方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招标过程中的保密、廉洁自律等工作要求,对违反公司相关规定的内外部相关人员,将按照内蒙古包头自来水集团《经济违规行为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凡出现宣布预中标结果后提出调价申请者视为恶意竞争行为。
让我们共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本次招标的有关要求,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同时,恳请广大客户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支持!
监督举报电话:项目管理部部长:孙书国(13041272328)
审计监督处处长:杨  蕾(18911771595)
 
内蒙古包头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招标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将通过招标、议标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集团污水处理中心、己内酰胺污水在线分析仪的采购及相关服务。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资格预审、投标、评标、中标公示所有流程通过沃库工业网在线招投标平台展开。
在此我们邀请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前来投标。
本次招标项目开标将于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通过沃库工业网在线招投标平台展开公平公正的投标。相关信息如下:
1、企业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赛音道
2、招标机构:内蒙古包头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3、联系人:孙静(18500088418)
4、技术支持:王鹏(18910770861)、李文良(18911775297)、梁庆峰(13041272328)
5、传真:0472-5659131
6、邮编:14030
7、邮箱:sunjing@163.com
 
名称:内蒙古包头自来水液位仪器仪表项目
液位仪器仪表项目
招标人名称:内蒙古包头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赛音道
电话:0472-5659131
联系人:孙静  王鹏  李文良  梁庆峰
交货期:自报最短交货期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付60%,同时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运行3个月无质量问题付30%,10%质保金运行一年无质量问题30天内一次付清。
投标有效期:45天
资格标准:
1、投标方近三年内销售过同类或近似设备,并有良好声誉。
2、投标方有备件库和售后服务人员。
3、投标方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投标单位概况;
②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④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认证证明;
⑤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附合同书及业主联系电话;
⑥其他文件
 
8 投标报价:向甲方提供合同范围内设备及服务,包括工具使用、材料、指导安装、运输、保险及其它费用等。
9 施工方式:甲方施工现场
10质量保证期:设备正常投入运行使用12个月。
11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方需在竞标前缴纳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作为投标保证金,以招标方账户收到资金或有效确认文件为准;为确保招标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参加投标单位开标前一天交纳投标保证金,未能收到保证金或有效确认文件,则视为弃标。招标方在确定中标单位后将保证金退还给未中标方;中标方的保证金存于招标方,同时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招标过程中如投标方违反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将扣除招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标保证金形式:公对公账户电汇
开户名称:内蒙古包头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包头市赛音路支行
账号:1611008309062103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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