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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采油厂2016年车辆运输服务(客车)招标公告

时间:2016-03-01 09:22:08人气:努力加载中...

发布日期:2016-03-01 09:22

招标编号:BJHD-201603010003

工程项目编号:BJHD-201603010003

项目名称:2016年车辆运输服务

投标日期:2016-03-21 09:00

招标状态:公示期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位于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河庄坪镇,下辖14个生产作业区,2个集输大队,9个生产辅助单位,主要分布在安塞、志丹、黄陵等县境内。根据生产需要,各单位需配备一定数量客车用于生产保障。根据长庆油田分公司统一部署,现对第一采油厂2016年车辆运输服务(客车)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服务商。
2.2招标范围:

车辆需求为估算数量,实际配属数量根据生产实际可能有部分差异;配属车辆实际到位时间根据生产需要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项目要求:(1)配备车辆、司机;(2)按招标人要求及安排提供运输服务。
2.3服务期: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2016年12月31日。对服务期内考核合格、无重大安全及环保事故的签约人,在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不变、签约服务单价不高于第一个合同期服务单价的条件下(长庆油田外雇车辆服务价格标准调整的,执行调整后的价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2.4固定单价:单台车1200元/天(西安地区39座-45座),单台车1360元/天(河庄坪地区35座),单台车870元/天(河庄坪地区19座),含HSE费用(含增值税、过路过桥费、燃油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企业注册年限满一年及以上,经营范围包含客运服务内容。
3.3具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并提供证件查证方式,如网站查询、电话查询等)。
3.4投标人必须符合HSE资格要求:有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具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至少3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书(道路运输类)。
3.5近三年有同类车辆运输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车辆所有权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6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人员持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前来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时间:自2016年3月1日至3月7日9: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因潜在投标人公司内部人员没有沟通协调好,重复购买同一个项目的,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换。
4.3购买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23号丰泰大厦8层D户。
4.4文件售价:每份800元人民币。
4.5标前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要求澄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需要澄清的问题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gxzbsxfgs@163.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3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西安市凤城四路长庆宾馆(详见会场指示牌)。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3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4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伍万元整人民币,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
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从基本账户转出)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GXTC-1657118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7.1此公告仅在沃库工业网(www.vocoor.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
邮 编:710018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 行 机 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联 络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23号丰泰大厦8层D室
邮 政 编 码:710065
联 系 人:张益超
联 系 电 话:029-85239977
传 真:029-85239977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户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西安含光路支行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账号:7252 2101 8260 0132 017
注: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服务费收取依据项目总投资额742.32万元,参考2002【1980】号文件下浮30%计取,中标单位须提交4.0533万元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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