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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厂库伦“锦绣福源”住宅项目A区新风换热机组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6-03-09 16:10:29人气:努力加载中...

发布日期:2016-03-09 16:10

招标编号:BJHD-201603090009

工程项目编号:BJHD-201603090009

项目名称:“锦绣福源”住宅项目A区新风换热机组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项目

投标日期:2016-03-29 09:00

招标状态:公示期

依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受内蒙古满拉电力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委托,对小厂库伦“锦绣福源”住宅项目新风换热机组设备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内蒙古满拉电力房地产开发公司。项目名称:小厂库伦“锦绣福源”住宅项目A区新风换热机组设备材料采购(含安装),由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小厂库伦“锦绣福源”住宅项目

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东二环以东,鄂尔多斯东街以南,腾飞路两侧

3、建设规模:本项目分A、B、C三个区,A区高层住宅13栋、B 区高层住宅8栋、C区高层住宅13栋、C区多层住宅9栋,A、B、C区住宅建筑面积总计约58万平方米。

三、招标内容

详见附表

四、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3、投标人必须为设备生产制造厂家,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资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4、投标人应具备生产制造招标设备所需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压力容器)D1、D2制造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等证明资料。

5、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设计、生产过相同或相似标的物设备业绩、在本地大型供热企业有近三年2份以上业绩、提供近三年使用单位“运行证明”。(2013、2014、2015)投标人在近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业绩的有效证明:包括合同。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投标人须在呼和浩特应有固定住所和常驻的售后维修服务人员,以满足售后服务的需要。

8、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商贸公司、代理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9日至2016年3月1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在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一楼西101室)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申请人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一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此项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年检);(换用三证合一新证的,提供新证)

(3)生产制造招标设备所需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压力容器)D1、D2制造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等证明资料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7)类似业绩合同;(2013、2014、2015)

六.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一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2016年4月7日 上午09:00

开标地点: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一楼会议室)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沃库工业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网》同时发布。

九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内蒙古满拉电力房地产开发公司

联系人:张成 联系电话:0471-5682331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一楼西101室

联系人:木人、宋涛、鲁保雄 联系电话:0471-6525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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